泉州市齐宁贸易有限公司申报的货号为15355的童鞋在取得检测报告符合国家生产标准后,得到线上销售权,然而在2024年7月份经抽查发现该款产品的材料中邻苯二甲酸酯超标,大货因工厂原因产出不符合生产标准的鞋。考虑到这种鞋对消费者和品牌的负面影响,现要求所有线上平台的链接立即下架不得再销售,货号取消禁止再投产,剩余库存全部上缴没收,工厂停工整顿。对市场造成的负面影响由泉州市齐宁贸易有限公司全部承担,青岛双星名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会根据相关合同约定对其进行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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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8月15日